最近我在準備研究所刑法組以及司律的考試。
然後,發現黃榮堅老師的刑法理論體系,根本是刑法學界的清流呀!
明明很有道理,但是不為通說及實務所採。
雖然就刑法學的研究而言,黃老師的理論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那就考試取向而言呢?黃老師從台大法律系退休後,感覺未來也不太會繼續參與法研命題
了。
而黃老師本身就是少數說,在國考的準備上,是不是會更不利呢?
到底還該不該以黃老師的理論為基底呢?還是乾脆回歸通說的懷抱中?
以上問題,希望大家能夠給我一些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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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發現黃榮堅老師的刑法理論體系,根本是刑法學界的清流呀!
明明很有道理,但是不為通說及實務所採。
雖然就刑法學的研究而言,黃老師的理論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那就考試取向而言呢?黃老師從台大法律系退休後,感覺未來也不太會繼續參與法研命題
了。
而黃老師本身就是少數說,在國考的準備上,是不是會更不利呢?
到底還該不該以黃老師的理論為基底呢?還是乾脆回歸通說的懷抱中?
以上問題,希望大家能夠給我一些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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