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一直在我們部門已久,就是我們時常利用中午的時間開各種會議
正常上班打卡時間是8-12加上13-17一天八小時,
但是我們經常會利用到中午開會.
例如早上8:00打卡上班,然後前幾天mail通知大家中午開會
有可能從12:15開始大約到13:30結束,
接下來大家就散會繼續去各忙各的一直到五點下班
有時候可能有會議紀錄(上面的會議時間可能經過造假成12:30-13:30)
有時候不一定會有紀錄但是line上有通知[開會了]的時間
還有上周五line在12:04就通知大家開會了
例如最近收到的開會通知長這樣
http://imgur.com/8Kfdeo7
想請問這種情況有無違反勞基法35條
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
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可以LINE照相或取得會議記錄影本去檢舉嗎?
是向勞工局檢舉嗎?
請知道的人幫忙給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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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上班打卡時間是8-12加上13-17一天八小時,
但是我們經常會利用到中午開會.
例如早上8:00打卡上班,然後前幾天mail通知大家中午開會
有可能從12:15開始大約到13:30結束,
接下來大家就散會繼續去各忙各的一直到五點下班
有時候可能有會議紀錄(上面的會議時間可能經過造假成12:30-13:30)
有時候不一定會有紀錄但是line上有通知[開會了]的時間
還有上周五line在12:04就通知大家開會了
例如最近收到的開會通知長這樣
http://imgur.com/8Kfdeo7
想請問這種情況有無違反勞基法35條
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
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可以LINE照相或取得會議記錄影本去檢舉嗎?
是向勞工局檢舉嗎?
請知道的人幫忙給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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