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好心人請幫幫我吧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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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3月26日晚上10點45分於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發生一起車禍我女友的老爸是開計程車的當時臨停載客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不幸的是機車駕駛人的老婆摔斷腿(駕駛人是老榮民他老婆50幾歲大陸人)居然要跟我女友的老爸索賠20萬說他是看護腿斷沒辦法工作家裡只靠他養家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因為雙方都有錯所以算20萬就好(原本開40萬)對方說他們是低收入戶他x的如果單方面錯半年40萬叫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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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10-05-11
當時臨停載客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依你所述,對方由後方撞上應是肇事主因,當時我方臨停是否有違規因素呢?建議你先釐清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索賠20萬說他是看護腿斷沒辦法工作家裡只靠他養家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不管是看護或休養,要賠多少都是要有依據的,需有診斷證明書來佐證,不是讓對方隨便喊價的!如��
Isla avatarIsla2010-05-12
先發制人人之本性!先送調解委員會調解!強制險醫療險有二十萬額度!對方要求只是開價!要求對方提出勞保證明是重點!!!!記住心平氣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5-11
如果汽車的強制險理賠他們嫌太低的話要進法院就進法院吧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5-13
1.車禍處理應先確定肇事責任有責任才有賠償2.其次要確定我方損失...3.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討論!!
David avatarDavid2010-05-15
遇到嚴重事情,請先不要恐慌~台灣是"法治"的社會!女友的老爸是開計程車的當時臨停載客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不幸的是對方要求索賠20萬他說他是看護工腿斷沒辦法工作家裡只靠他養家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因為雙方都有錯~所以算20萬就好(原本開40萬)建議:請對方夫妻再度回到~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大喊"《我要搶劫》~請他們喊得越大聲越好!讓大家,甚至是新聞媒体都來評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