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伙食列報費用 擬調高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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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伙食列報費用 擬調高
2015-02-04 03:40:20 聯合報 記者林上祚、沈婉玉/臺北報導

內閣改組後,工商協進會昨舉行今年首場早餐會,行政院長毛治國在會中表示,全球經濟

景氣回升,但變數仍多,將審慎因應。 記者林澔一/攝影

分享營利事業員工每月有一千八百元伙食費可由公司列報費用,但已廿多年沒調整。工商

協進會昨天趁與行政院長毛治國早餐會時,要求未來隨物價連動,毛揆當場允諾檢討,並

請財政部研議。

工商協進會早餐會,昨天對毛內閣提出廿五項建議,其中有九項建言,包括調高營業稅、

兩稅合一股利扣抵減半不溯及既往、調高證交稅取代證所稅等,但均遭財政部反對。工商

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能理解政府立場,但未來仍將持續溝通。

但在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針對員工伙食費每月列報費用的一千八百元上限,企業界

主張按物價變動,調高至三千三百元,財政部則以「影響稅基」為由反對。提案的中信金

董事長薛香川說,「連這一點要求都反對,說不過去」。

林伯豐會後指出,臺灣薪資所得稅佔國家稅收比重偏高,伙食費調高至三千三百元,協進

會認為是合理數字,有助提升國民信心。

財政部官員表示,一千八百元伙食費已行之多年,營利事業無論有無提供膳食或伙食代金

,要列冊申報,每個人一千八百元,伙食費也成為員工薪資的一部分。

官員說,員工伙食費扣抵金額調高後,企業必須將調高部分,反映到薪資給付,員工才能

享受到。

舉例來說,薪資所得三萬元的民眾,加上一千八百元伙食代金,企業實際支付給員工的薪

水為三萬一千八百元;未來假設調高到二千元,企業若將員工薪資所得灌到這裡,實際給

付員工薪水不變的話,不僅員工沒有受惠,國家的實際稅收也會減少。

財政部官員解釋,無論是給員工薪資或伙食費,都屬企業的費用,但伙食或誤餐費不屬薪

資,員工可免稅,雇主也可少提撥勞工退休金。

官員指出,若雇主只願加伙食費而不願加薪,或甚至將一部份薪資挪為伙食費,會有侵蝕

稅基的問題。此外,此項免稅規定雖行之有年,但卻無法源依據,在適法性上會有問題,

若認真追究恐有違憲之虞,還是「一動不如一靜」,不要變最好。

http://udn.com/news/story/7243/6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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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2-05
這官員真聰明,知道調了薪水也不會加…只是讓老闆逃稅而已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2-09
是稅基問題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2-14
實際調了是扣員工3300$ 先有強制補貼員工的法源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