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收入資格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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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沒人有收入
如果我去打工 = 有收入
那我們家的低收入戶會不會被降級?
我可以一次打兩份工嗎?
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 "社會工作者"
"低收入戶是依有無工作能力人口來核計總和"我沒有很懂這句話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意思是我只要一打工 然後被報稅
我們家的級別就會馬上被降了嗎?(就算總平均沒有超過最低生活費)
P.S.我媽說我們家的級別是二級
基本上我是要去補習班打工
再過一陣子可能會轉換到連鎖店吧
像starbucks那一類的
感謝你們:)

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6-25
低收入戶 收入資格最低生活費:‧台灣省:9,829‧台北市:14,558 新北市:10,792 ‧臺南市:9829,高雄市:11,309‧彭湖縣:7,400‧金門:6,400.連江:6,500 我們家沒人有收入
如果我去打工 = 有收入
那我們家的低收入戶會不會被降級?
我可以一次打兩份工嗎? 低收入戶是依有無工作能力人口來核計總和,再將總和平均分配到全家人的平均值【依政府標準或申報所得】,這就是每人每月的生活費。倘如有其他申報課稅所得,則必需列入總和分配,總和收入越多,相對的分配的平均值越多,當然會影響低收生活費標準。
2011-06-26 07:14:51 補充:
全家有工作能力人之收入總和,平均分配給全家人口數,為每人每月的生活費。如果有報稅,會反應到明年度的稅表,總平均沒有超過二款最低生活費,不會被降!
〈一〉 第1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二〉 第2款: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ㄧ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三〉 第3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在最低生活費以下。
Leila avatarLeila2011-06-22

我跟你說,本來低收入戶資格就很難辦ㄉ過 , 所以要珍惜,避免被取消,
告訴你我聽說過ㄉ 做參考 ,
1 .告訴你ㄉ家人說你要去打工,讓他們知道要做什麼工作,讓他們安心
2..有很多人有工作,但雇主並沒幫他們加保勞健保,所以僱主也不敢報所得給稅務局. PS:請自行跟雇主說你ㄉ需求.
3.如無勞健保,相關工作保障或意外傷害,恐要自行處理 ㄛ
我會不會跟你說ㄉ太白ㄌ,我並不是教你<炸>
老師在說你有沒有在聽
敬給需要幫忙ㄉ大家 也希望你能多幫忙需幫忙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