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申請疑問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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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丈夫去世.
2個小孩以滿18歲(老大有工作.老二高中剛畢業)
本身無收入但郵局有定存200萬(存入3天)
請問可以領出來再申請低收入戶嗎?
可否提供詳細申請資料!!

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8-07
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依照規定,妳們家應共有三名!且都有工作能力,不用言其他存款問題,光這就不符要件! 工作能力認定 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 『【16-未滿20歲及60-未滿 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兒童外,餘不論有無工作,均依其專長,政府所訂標準列計;但無因定雇主的零工標準額列計,男性是 24240,女性是18780。 工作能力認定 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 『【16-未滿20歲及60-未滿65歲】,以基本工資70%來計算,如超過以實際來計算,身心障礙者以基本工資55%來計算,如超過以實際來計算,』 而無下列情事之ㄧ者:〈一〉25遂亦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學以上進修學校、在值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二〉身心障礙不能工作者1. 輕度:請申請人檢附「無法工作」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書,俾利判斷是否有無工作能力,若無檢附證明文件以基本工資計算(例外:輕度**、輕度精障可不列計薪資,但若有查到薪資,仍要計算)2. 中度以上:若查無薪資毋須計算,若查有薪資仍須列計。〈五〉 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六〉 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七〉 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八〉 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九〉 受監護宣告。〈二〉 動產:包括存款、有價證券與投資,每人每年不超過7萬5000元【中低存款每人112500元】。
Oscar avatarOscar2013-08-06
1-申請低收入戶須無工作能力.妳家三人.都有工作能力所以無法申
請低收入戶.
2.低收入戶不動產300萬以下.動產平均每人7萬5千..妳有200萬動產
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Kama avatarKama2013-08-05
請問可以領出來再申請低收入戶嗎?
沒辦法
2個小孩都已經長大了
3個人都有工作能力
根本無法申請
2013-08-05 07:40:37 補充:
郵局有定存200萬
還是繼續存著吧
至少還有利息領
低收入戶無法申請的
Dora avatarDora2013-08-08
就算妳負債累累也沒法過低收~~連中低也沒法~~~還有定存200萬~~生活不會痛苦到需要低收入戶補助吧~~~
Annie avatarAnnie2013-08-08

低收入戶的資格每個縣市的標準都不太一樣
只能列幾個縣市參考
新北市: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25193/D.ht...
高雄市:http://socbu.kcg.gov.tw/prog=2&b_id=6&m_id=33&s_id...
建議你到戶籍當地的社會局網站查詢或詢問村里長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