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經由法院判決父母才離婚當初是以惡意遺棄為由向法院申請目前跟母親同住母親為重度殘障已有申請殘障津貼~但因之前申請資格問題~每月只有4000我現在一個月工作薪水2萬要負擔家中開銷及房貸說真的~我自己也有負債所以很吃不消想要請教一下1.我們這樣還能申請那些補助??2.之前申請是說因為剛跟我爸那邊離婚~所以連他的財產也要列入計算~那要多久才不會再算在一起ㄚ???3.我媽因重殘~所以我家就只有我在工作~有一個妹妹但已嫁人~不會幫忙
住高雄~父母去年判決離婚.可以申請那些補助?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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