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4/19寫了辭呈.年資兩年多.依規定得於20天前預告離職.
由於我打算5月份要在職足月.所以離職日填了5/31.
而我的特休.補休.與每個月固定6天假加起來.總共還有29天左右的假.
但事後公司卻回覆說.我是4/19提辭呈的.所以公司只能留我到5/8.之後離職.
沒有用掉的假.會用日薪與時薪算給我.
而若是我堅持要5/31離職.就是我片面自行決定延後離職時間.需要公司同意才行!
想當初考量到我的假比較多.早一點提讓公司能作人力調配.想不到竟換來如此待遇.
實在是感到不值.
我有再三跟公司表明要到5/31足月的強烈意願.但公司最後卻說要嘛依規定5/8離職.
要嘛公司破例讓我在4/30就離職.完全抹煞掉我從一開始就主張的5/31離職.
後來就自行塗改我簽好的辭呈.把提出的日期改為4/10.離職日改為4/30.就傳真回公司了!
請問公司這樣作合法合理嗎?
懇請大家賜教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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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4/19寫了辭呈.年資兩年多.依規定得於20天前預告離職.
由於我打算5月份要在職足月.所以離職日填了5/31.
而我的特休.補休.與每個月固定6天假加起來.總共還有29天左右的假.
但事後公司卻回覆說.我是4/19提辭呈的.所以公司只能留我到5/8.之後離職.
沒有用掉的假.會用日薪與時薪算給我.
而若是我堅持要5/31離職.就是我片面自行決定延後離職時間.需要公司同意才行!
想當初考量到我的假比較多.早一點提讓公司能作人力調配.想不到竟換來如此待遇.
實在是感到不值.
我有再三跟公司表明要到5/31足月的強烈意願.但公司最後卻說要嘛依規定5/8離職.
要嘛公司破例讓我在4/30就離職.完全抹煞掉我從一開始就主張的5/31離職.
後來就自行塗改我簽好的辭呈.把提出的日期改為4/10.離職日改為4/30.就傳真回公司了!
請問公司這樣作合法合理嗎?
懇請大家賜教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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