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工作 FAQ

侵占遺失物會留下前科嗎?

Lydia#工作#警察

晚上出門購物,在摩托車輪下撿到一個零錢包,裡面有現金1千多及發票,隔天警察就到我家來找我,我當下馬上坦承撿到零錢包,並完整交給警察,也在警局裡和失主道歉,但失主咄咄逼人說,裡面有7千元現金和其他重要單據,因此不接受我道歉!晚上拾獲,隔天要上班,我錯在沒有馬上交給警察,並非故意侵占!請問,我需要賠償7千元嗎?我最擔心的是,是否會留下前科!Update:我很擔心留下前科,而失去工作和毀掉前途,以後出國和個人信用有困難,為此已2天睡不著了!謝謝大家幫忙回答!

網友回覆 6

  1. Rae

    hi,發問者您好:先說明你所涉及的刑法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你如果被告這個罪名成立的話,依照刑法施行法1-1條,最多就是會被罰15000,然後留下「前科」。也有可能是達成和解條件,然後檢查官緩起訴,留下「前科」。有關「前科」紀錄的問題: 目前並沒有任何法律來定義「前科」。這裡分別說明會留下紀錄的地方有以下兩種:一、只要是有進出法院的紀錄(包括被判拘役),都會留在「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警察局被告前科查詢報表」,都可以查詢的到。這幾種表,只有司法單位才能查詢。在上面這幾種表裏面,資料永遠都在。二、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這是紀錄經過法院確定判決且執行的紀錄。如果是判處罰金的罪,或者是被緩起訴,並不會列在良民證上。良民證就是讓你自己去警察局申請的,出國、求職或者其他的事情,可能會要求你提出良民證。你所擔心的問題說明如下:1.我很擔心留下前科,而失去工作和毀掉前途,以後出國和個人信用有困難,為此已2天睡不著了!就算你真的被判處侵占遺失物有罪而被判罰金,或者是被緩起訴,你去申請良民證的時候,上面完全不會有這個紀錄,不會影響你的信用,不會影響你的出國,也不會影響你的工作或者求學,請不要再擔心了。其他會留在司法單位的紀錄,只有司法單位能夠查詢,不會對你的日常生活或者工作造成影響。2.我需要賠償7千元嗎?皮包裡面有多少錢,那是告你的人要去證明的,不是你要去證明的。目前的狀況就是你已經成立侵占遺失物的行為,你不管賠或者不賠,因為不是告訴乃論,只要成案就一定要送給檢察官,差別是檢察官可以給你緩起訴。你答應對被害人賠償、道歉達成和解,檢察官就可以對你緩起訴。但是就算是緩起訴,一樣是會有紀錄。緩起訴當然就不會送到法官那裡去審判,也就不會被判罰金。以上僅供參考

  2. Sierra Rose

    我很好奇,警察怎會知道你撿到零錢包呢?除非內裝GPS定位系統。呵呵呵!

  3. Andrew

    在法律上刑法337侵占遺失物 是專科罰金之刑況且本件案件都還沒經過檢察官是否會被起訴仍在未定之天所以後續擔心還太早至於出國與信用 跟刑事案件 未必會有關聯因為板大並非詐欺 且若未被通緝 不會影響這兩件事至於道德上板大既然購物 我想台灣沒有任何鬧區 附近沒有警察局況且 板大也可以通報警方 何時送交為何 警方會那麼快找到人 且登門拜訪這點 我也有疑惑?所以板大有很多方式可以避免麻煩 卻又都沒做那我就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4. Doris

    會有''刑事紀錄'',但是幾年之後紀錄會''等同''消除出國和普通情況,是不會看到那份紀錄的。只有相關權限的人,''遇到''必要的時後,才能去查詢

  5. Daph Bay

    放寬心吧,既然木已成舟那就跑完法律程序,對於遺失物侵占當然會留下紀錄,但也稱不上前科,也不到達限制行動或妨害信用程度,至於失主所說如何證明有這些東西,也需要證據,如果真沒有千萬不可認賠,侵占遺失物是為公訴,怎麼樣都要上法庭,賠了反而是承認有侵占意圖。

  6. Sierra Rose

    一定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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