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今天我方向租賃公司借5000萬,借的時候我們拿到5000萬,但我們要把等值存貨給他
表面上是我們把存貨賣給租賃公司,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實質上並非銷貨,而是借款,
借的時候我方有開立5000萬銷貨發票給他,對方也馬上有開立銷貨發票給我們,
等期間結束我方再把5000萬還給租賃公司,也把貨拿回來
我知道介入錢時須認列待買回存貨負債及待買回存貨,還款時在沖銷
但是雙方借錢出錢時都有開發票,這樣401那邊也要申報,那銷貨收入調節表要如何作
解釋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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