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幫幫忙好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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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過年前出車禍
我是行人綠燈走斑馬線 過馬路時被 左轉的計程車撞到
因為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
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說要付我醫藥費 因此以此為和解條件
但是問題來了!!
我是下班的時候被車撞的
因此可以申請職災
但是公司要我去申請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申請了之後
肇事原因是寫:本案為當事人自行和解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
因此人事室無法判定我是否是因為違規 而我的職災遲遲沒法辦理
此外我可以請假去復健 也沒辦法請假!!
打電話問警察 警察叫我問交通大隊
打去交通大隊 又叫我去找原來的警察 再做一次筆錄
我需要的只是警察相關人員幫我在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寫"我是行人 並無違法情事"
我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如果再寫一次筆錄 是不是代表我又要等一個月 才能拿到分析表?
為什麼都不能苦民所苦?
我也有附上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給人事室
明明就非常明顯不是我行人的錯
為什麼就是不讓我可以辦職災
我到現在都還在代病代傷上班
我到底該怎麼辦 ?
已更新項目:
我們公司的 勞工安全課知道之後主動介入幫我跟長官說 我不可能自己去撞車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應屬職災 院長也許可 目前我的簽呈還在跑
而警察大隊也打來 將以最速件處理
主管一直說 我的工作是 "責任制" 因此我拿假的期間 只要有上班
就必需把當月所有工作完成
(意思也就是說 我放假如果是二十九天 而第三十天去上班 我的工作仍要我要自行加班 在期限內完成這月的所有工作量)
請問這樣合理嗎?
是否違法?
我舉例29天病假是比較誇大的方式 但是我確實是想把病快養好
我到現在還在上班!

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04-02
我是專門協助車險理賠以及權益爭取的社保小蝦米
不喜歡文謅謅的
想問你
目前可以先申請的理賠都申請了嗎?
治療和復健都很花錢又無法正常工作和行動
這是我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a0929626121/
如果有任何的問題都歡迎留言或直接打電話給我喔!
希望幫的上你的忙!
祝你早日康復^^
Sarah avatarSarah2010-04-02
責任歸屬????是計程車和妳和解的,所以肇事者應該是計程車.....
是否屬於職災????不是公司來認定的,公司只是將相關資料寄出,然後由勞保局來審核的,如果有疑問的話,也可以請勞保局向警察局求證.....
或是....
你直接求教勞保局....
請半天病假吧,帶病帶傷到勞保局現場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