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一些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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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已經三年,公司營運看似順利,但有一天我突然被告知,公司業務縮緊即將進行裁員,且我是名單中一員,請問公司是否可以用這個理由裁我?如果可以,老闆是否給我資遣費?如果老闆只是因看我不順眼將我裁了,結論會不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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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5-04-19
hi,發問者您好:如果公司因為業務緊縮而裁員,必須給付資遣費(請參考勞動基準法11條第二款、勞動基準法17條)。而你是在民國94年7月1日以後才在這家公司工作,資遣費是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計算,最少要給你1.5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就是把你遭到資遣之前的六個月,全部的薪資都加�
Noah avatarNoah2015-04-15
我在公司上班已經三年,公司營運看似順利,但有一天我突然被告知,公司業務縮緊即將進行裁員,且我是名單中一員,請問公司是否可以用這個理由裁我?→如果業務緊縮是事實,確實符合勞基法第11條所定之資遣員工的合法理由。如果可以,老闆是否給我資遣費?→若是資遣員工,依法是必須支付資遣費的,依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4-17
只要公司按規定給你資遣費就合法也不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