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ison1983 (^^)》之銘言:
: 剛剛念法學緒論,有念到說在公海上的我國船艦殺人犯刑法殺人罪
: 然後腦海中就出現= ="賭神裡面畫面 公海到了嗎? 就準備要殺人"
: 難道裡面那艘船不是香港的船,是巴拿馬的船,因此殺人不用負責?
請益眾大
最近台灣漁民在經濟海域內被殺-聯想到會出時事題..
請問如果友出會出哪一個法律的哪一條?
想法:我對法律不是很在行,剛才自行google之後發現
有幾種:
1.依照我國(受害者)
2.依照船籍國(我國)
3.依照射殺國(菲律賓)
4.依照國際法公海殺人觸犯刑法,但我們是在經濟海域內這又不算公海,所以不能用國
際法?馬英九在報導上說他們觸犯國際法,射殺漁民
5.海洋法說除了海盜另有規定外,僅受船籍國制約,但這一次其實他們的行為就是海盜
所以結果??!!
我能表達的就以上一些思想,如有錯誤還請指正或提供正確思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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