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共同正犯 - 考試Joe · 2013-03-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有老師認為 共同正犯必須合在一起寫 不可以分開寫 因為有時候案例事實很複雜 共同正犯合在一起寫不好寫 請問一下各位版友 共同正犯不論案例事實如何 都要合在一起寫嗎 感謝解惑 -- 考試All CommentsEartha2013-03-291只要都有直接做構成要件行為,就可寫ㄧ起Victoria2013-04-02若兩個人做的行為不ㄧ樣,就分開寫,Dinah2013-04-03沒做構成要件的人要引28Ida2013-04-07不可一概而論Vanessa2013-04-09撲師上課有講 要看題目 不可一概而論Hedda2013-04-10我覺得不一起寫的時候通常是要考別的 像是中止或脫離Related Posts刑法 不作為犯的問題鐵路英文關於 行政學3等函授國考書籍版連署開始,支持者可去連署99板銀會計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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