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過失犯(周昉課本) - 考試Heather · 2014-02-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103年周昉的刑總 2-152頁過失犯 二、違法性 (一)特色:過失犯之違法性客觀要素,幾乎均於構成要件要素中被探討完畢。 這段話好難理解 客觀要素不是構成要件要素嗎?違法性客觀要素是什麼? 有高手知道這一段的意思嗎QQ 卡好久 -- 考試All CommentsJake2014-02-16違法性要素白話文就是說探討有無其他可阻卻事由,如過失行為人已盡相當注意,無違反道路速限,仍因緩衝距離不足,無法停下車輛,致使忽然於2公尺前跌落車道之某甲死亡,Skylar DavisLinda2014-02-20因依照一般生活經驗皆可知一般車輛皆無法藉由急踩煞車之動作,始即處於完全靜止狀態,基於信賴原則,某甲於行進間車輛跌出,屬偶發超乎常規之事件,無預見之可能性Regina2014-02-20阻卻行為人之違法性。Kyle2014-02-25我看書的理解大致這樣~~George2014-02-27聽上課錄音?Edith2014-03-03當構成要件該當的時候,即可推定系爭行為具有違法性,是故只要再檢討是否符合阻卻違法事由即可Daph Bay2014-03-07你的理解沒錯. 這段話不應放在此處講,一般作者/學者會以Todd Johnson2014-03-11違法性來做第二階的審查,其實應為合法阻卻違法性,稱為合法性Todd Johnson2014-03-15性的審查較為恰當,也不易造成觀念上的混淆.合法性的審查Kyle2014-03-17如同所謂之法規與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基本上周書有一些錯誤Hedy2014-03-19需要自己找出來,如果卡住了,不見得是自己的問題.Lily2014-03-23結論:這段話可直接刪掉或忽略,其應放在不法構成要件中來講.Andy2014-03-27正確的觀念:違法性在第一階審查,合法性在第二階審查.Elizabeth2014-03-31是因為過失犯沒有意思支配吧~所以第一階就討論完了Jake2014-04-01我印象中周老師上課時所言就樓上的說法Related Posts國營事業人資考試準備台鐵誤點之訴訟問題讀大法官解釋?98年 身障經濟學考題請問達特補習班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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