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訴非上的撤銷程序 - 考試Franklin · 2015-07-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有一個關於非上撤銷程序的愚蠢問題, 想請問一下各位厲害的夥伴們。 刑訴447條1項1款前段: 原判決違背法令者,將其違背之部分撤銷。 同條2款: 訴訟程序違背法令者,撤銷其程序。 這兩個撤銷對整個案件的實際影響,究竟是什麼哩? 看起來也不像另行判決或由原審法 院更為審判。那這個撤銷之後究竟會發生什麼事== 求救求救!! -- Sent from my Android -- 考試All CommentsJoseph2015-07-07匡正法律適用Hedy2015-07-10原判決違背法令,若原判決非不利者就撤消即可,若不利者則另行判決,若是因誤認無審判權所為不受理判決者,撤銷並由原審法院更審;撤銷程序未影響原判決認事用法撤消該違法程序即可。Related Posts關於行政罰法「沒入」的問題求梁傑有機全套三元 沈浩 生物用書徵求沈浩[總複習]講義簡正國文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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