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新事實新證據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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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好,

請問刑訴第260條的新事實新證據,與同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的新事實新證據,

是否在解釋上範圍相同?

請高手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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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21-06-08
260條之新事實或新證據,實務認為只須於不起訴處分
時,所未知悉之事實或未曾發現之證據,即足當之,
不以於處分確定後新發生之事實或證據為限
而420條1項6款所指之新事實新證據,依同條第3項,
指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判決
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
換言之,260及420所指之新事實證據應均包括存在在
先或嗣後始存在之事實、證據
Joe avatarJoe2021-06-10
我個人會採422的舊見解,因為同樣是對被告不利,422是
Oscar avatarOscar2021-06-15
對受判決人不利。因為420新修法的見解是為了讓為受判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6-15
決人的利益聲請再審,如果在260採420新修法的見解,反
而檢察官可以再行起訴,對被告不利。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6-18
推樓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06-18
刑事訴訟應該不能只考量被告的利益吧?
Hedda avatarHedda2021-06-19
不起訴只是檢察官單獨的決定,適合賦予這麼強確定力嗎?
Kumar avatarKumar2021-06-20
不過104台上521判決也是採420條的新修法見解,不論是
處分確定前或確定後發現的都是260條的新事實新證據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6-25
另外高等法院104聲再字388號裁定對新事實新證據是採
422條的見解,這裁定也有被選為值得參考的判決,可以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6-29
去看看
Jake avatarJake2021-06-29
沒有選本看得下去的教科書嗎?只靠自己單純讀條文會
很累,而且沒體系不全面。還是,你的教科書沒有?!
Freda avatarFreda2021-07-02
260根本沒有限制的必要,根本沒起訴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7-04
限制也只是妨礙真實發現而已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7-07
高等法院104聲再字388號裁定指的是檢察官對「無罪」判決
Dora avatarDora2021-07-12
聲請再審,但是這邊問的是對「不起訴」處分重行偵查。
Jack avatarJack2021-07-16
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跟「無罪」判決踐行的的程序差很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7-20
多,何謂「新證據」可以重啟程序之解釋,也應寬嚴不同。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7-22
樓上你可以用那理由採420條見解,反正實務界也有不同
Ida avatarIda2021-07-24
見解,只要論述說理清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