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159-1 一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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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條為「傳聞法則」之原則性規定,亦即傳聞證據原則上禁用,

而159條之1至159條之5則被視為立法明定之「傳聞例外」,

也就是159條第1項中所謂的「法律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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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avatarSusan2013-01-22
206也是159第1項之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