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我剛進公司時都沒有簽任何條約!也在我進公司後的3.4個月才發現我們公司訂的條約!(我認為很不合理)請病假~我們公司會扣薪水還不給全勤!如果病假請在星期五.六.日還要扣2天的薪水!也不會給全勤~(我覺得生病已經很難過了!還要扣雙倍薪水!)這些就算了~我後來也沒去計較!11月底,時家人才決定我的婚期!在下個月15號!因為婚期實在太趕了!婚紗沒拍!照片沒選!喜帖跟喜餅等....都沒有弄好!於是我上星期請了兩天婚假(公司給我5天婚假)結果我同事跟
勞工請病假.婚假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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