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勞工辦理退休之相關權益資格條件 - 工作Hamiltion · 2015-01-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男性:年紀滿49歲又7個月,勞保年資合計滿27年,同ㄧ公司年資滿21年,因身體狀況出現問題,想辦理退休或優退,這樣的資格條件俯合嗎?工作All CommentsPoppy2015-01-05勞工本身年紀才年滿49歲7個月、同一個雇主年資只有21年而已,這應該不能辦理退休的喔。勞動基準法(民國102年12月11日修正)第六章退休第53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第54條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Olga2015-01-06黃金價格GoldPrice.twRelated Posts在知名超商工作犯錯上新聞,會被除名嗎?關於職災...責任歸屬問題請問有關工讀生勞建保問題日本大阪(京都)的交通去哪裡辦國民金跟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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