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類似交易,如果是因會計政策不同,
則應將子公司的金額改採母公司的會計政策,才能進行合併。
但,若是因為會計政策以外的原因,造成會計項目處理方式的不同,
該如何處理呢??
例如,員工分紅,台灣已改為費用化,但子公司稅法規定要由稅後淨利(保留盈餘)發放,
則此項子公司的會計事項是否要調整呢?
--
則應將子公司的金額改採母公司的會計政策,才能進行合併。
但,若是因為會計政策以外的原因,造成會計項目處理方式的不同,
該如何處理呢??
例如,員工分紅,台灣已改為費用化,但子公司稅法規定要由稅後淨利(保留盈餘)發放,
則此項子公司的會計事項是否要調整呢?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