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wood提到單記可讓渡投票制的缺點之ㄧ,在於引起黨內競爭分裂,並可能使得議員逃
避他們對於選區的責任。
我的疑問在於該制屬似乎仍是政黨按選區來提名候選人,為何說議員能逃避他們對於選區
的責任?
同樣按選區提名,為何相對多數制,就能保障代議士與選區有明顯連繫,而單記可讓渡投
票制卻不能?懇求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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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他們對於選區的責任。
我的疑問在於該制屬似乎仍是政黨按選區來提名候選人,為何說議員能逃避他們對於選區
的責任?
同樣按選區提名,為何相對多數制,就能保障代議士與選區有明顯連繫,而單記可讓渡投
票制卻不能?懇求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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