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地上權轉讓 - 考試Regina · 2014-05-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如果原地上權人(甲)將地上權轉讓給(丙),那丙與土地所有人(乙)的關係是怎樣呢? 如果甲乙就租約沒有登記 ,那丙是繼受原租金給付給乙 ,還是說基於租約只具相對性所以乙丙要重新談租金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考試All CommentsJoe2014-05-19租約是要登記啥....Erin2014-05-22麻煩請看836Eartha2014-05-27地上權為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故甲轉與丙應辦他項權利變更登記 租約部份可以其他應記載部分記明之Charlotte2014-05-27租約為債權,原則上不用登記,這只是契約上的問題Brianna2014-05-28故乙丙兩人意思表示合致即可 應該是這樣吧我想Related Posts台水(102)備取及今年(103)招考?董事報酬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101專技網路還是計算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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