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會很在乎連休天數?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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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
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
發給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年九月十五日台79勞動二字第21827號函)

本會79.8.7勞動二字第一七八七三號書函中之「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時」之範圍,係屬
事實認定問題。故來函所詢勞工未於年度終結時休完特別休假,如係因事業單位生產之
需要,致使勞工無法休完特別休假時,則屬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雇主應發給未休日數之
工資。至於特別休假未休完之日數,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 而自行未休時,則雇主可不發
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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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大 陸 ...他誰呀?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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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食人魚啦!!ˋ 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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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3-06-14
台灣勞工大部分都不懂勞基法,任由資方操弄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6-16
勞工多半是理工的.. 不懂法
Annie avatarAnnie2013-06-16
|||| 我只知道離職要折現,沒發現年度結算也能換
損失了好幾萬 Q_Q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6-17
主管:你自己不休完的。 勞工OS:X的,你又不准假
Emma avatarEmma2013-06-20
法律人自己都在律師事務所被凹也不吭聲了吧 何況理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