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涯發展協會離職員工的告白(欠薪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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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為薪資問題很煩惱,查了一下各大媒體投訴~爆料專線、媒體投訴郵件、

媒體爆料電話,發現要爆料的管道,還真多可以選擇耶?水果日報、肆週刊、TVAS…

標題要寫什麼會有話題性,其實,薪資也沒多少錢,只是感覺受辱。

我跟公司協商的過程:

9/29正式確定離職事宜,在十月份領薪日,竟未收到我所墊付款項及九月份未領薪資。

由我10/12下午親自至公司,才將墊付款項結清。但九月份未領薪資並未處理,

9/1至9/17包含六、日,我皆有上班,即使員工旅遊期間,亦在處理公司事務。


之後收到「中華民國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簡訊,對我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

「請你先按照公司正式離職程序與規定辦理,薪資計算即按法規發放!

本人已正式妥請律師顧問團針對來函研議,其公開內容對本人有若干名譽毀損或

不實指控,若不立即更正說明,將立即採取法律訴訟。敬先告之。楊智為」

我感覺很害怕,為何對付之前盡心盡力的員工要請到「律師顧問團」,

而法律方面我也不懂(畢竟我是唸化學的),公司之前請律師要處理對外事務,

真沒想到有一天是要對付我。就因為九月份未領的薪資,

過去我為公司盡心盡力四年多,最後卻被這樣對待,真的心碎與難過,

但也看清了一些事。


想說同事跟我朝夕相處,一起工作四年(含志工共七年),了解我為公司盡心盡力,

為公司的業績努力工作(因而犧牲自己晚上及假日與家人朋友相處的時間),

本以為公司老闆與主管會站在我的立場同理我,

卻是收到這樣令我傷心欲絕的電子郵件。


前部門主管藍淑(清爭)所寄發的信件「念在同事四年情誼,先提醒妳:

您的工作年資已超過三年。且於離職前並未向本事業部門正式提出離職預告。

請自將中華民國之勞基法看清楚,以免從事授課的您個人形象受損。」



說好的「這是一個有愛的環境」呢?現在的我想想,落得如此下場情何以堪…

最後,只能說道不合,不相為謀!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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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1-10-16
所以妳到底是幾月幾日向公司提出辭呈的?
妳公司現在就是踩住這點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10-18
勞基法…
Linda avatarLinda2011-10-19
提出辭呈的資料呢?mail在哪?離職申請書在哪?
這是一般在職場工作過都該知道自己要先保留的東西呀
Tom avatarTom2011-10-23
年資久的員工公司都會要求正常程序離職,不然人走了
Irma avatarIrma2011-10-24
業務誰來交接,不要給下一個人添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