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起付提早就業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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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7年11月申請失業起付在今年98年2月底找到一份工作他說3月2日上班也就是我3月中要蓋失業起付章(第5個月)那我現在有工作了還可領到後面二個月的嗎?可否可以說詳細一點因為我目前這工作薪資底於工資17280後二個月拿得到嗎?如果做下去的話,是不是會拿到提早就業金我在考盧要不要做?因為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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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3-07
=.=你的底薪低於17280元那你可以繼續申請失業給付丫但對方有沒有給你投勞健保呢..若要申請提早就業獎金時而你對這份工作喜歡的話..你就要撥電話給就服站通報然後..在那間公司做了三個月就可請公司開在職證明..跟就服站做申請..若你不喜歡那份工作的話..在上班後14天內..就要做決定超過才走(未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