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15歲少女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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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ALL

小弟剛在蘋果上看到一個新聞如下:
甲女年滿15歲意圖買兩支IPhone6 給父親&男友, 於是在某論壇刊登援交資訊
乙男看到後, 與甲女約定性交, 雙方同意交易的價碼為16k
於是在某個公共廁所性交完成, 乙男完事後, 誆稱錢放車上, 便自行離去

好奇想請教各位
依照刑221 必須以強暴 脅迫 恐嚇 催眠 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式, 才能成罪
但乙男並沒有這樣做, 所以不能成罪

如果論 刑法240 和誘罪, 並無違反甲女的意願, 但有施行詐術, 也不合於這條

再論 刑法241 略誘罪, 貌似比較符合, 使未滿20歲少女, 脫離家庭監督權
, 而為性交的行為

不過比較麻煩的是, 雙方是網路買賣, 當然這是違法的, 而乙男算是施用詐術
是否符合刑法339條第二項 不法之財產上之利益!?
因為這樣子就不用付16k了

感覺上應該成立刑法241和誘罪&刑法339二項, 普通詐欺罪
競合上, 241保護的是家庭監督權&性自主權益, 而339保護的是財產上的法益
所以是否得論法條競合 依刑法51條, 數罪併罰?

還是說這應論想像競合, 只能論刑法241條的和誘罪!?

BR
Ne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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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6-04-21
特別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4-26
兒少性交易
Olive avatarOlive2016-04-29
修法叫性剝削了......
David avatarDavid2016-04-30
我認為是刑法(下同)第227條第3項+第339條第2項。
Hazel avatarHazel2016-05-0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1項: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5-01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
規定處罰之。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5-06
但目前好像還未施行,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印
象中內容好像也是一樣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5-10
但我認為應該論以想像競合就是了。
Elma avatarElma2016-05-11
性剝削尚未施行.....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5-12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1項: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5-14
我有查過一些類似案件的刑事判決,是論以想像競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5-17
就227條第3項
Dora avatarDora2016-05-21
未滿16就姦淫幼女就好ㄝ幹嘛想那麼多?而且就算有滿我也認
為算違反其意願(若知其事則不會同意)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5-22
照樓上的邏輯 一堆騙感情的都構成強制性交了
Kyle avatarKyle2016-05-26
能把我愛你跟我等一下拿錢給你兩種謊言相提並論我也是醉了
Mia avatarMia2016-05-29
你的重點在於違反意願吧?
若知其事則不同意不是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5-29
227不用討論有沒有違反意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