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對於補習班這種合約有個疑問
一般都是說超過三分之一就完全不能退費或什麼的
但我覺得這個條約沒保障到消費者
為什麼超過三分之一就不能退費 或是改成買函授
誰能保證不會有任何變化?
就算超過三分之一 也可定出按比例退費的方式
或是合約上寫的更細之類的 例如如果怎樣 還是可以退費
或是改成買函授等
這合約也未免太不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了
只是覺得這個法律條文 是需要被修改的
我必須改成買函授有很多原因
有些也是我上過面授班才會真正知道的事
1. 愈上到後來我覺得我真的比較適合彈性配合函授
比較不想/需要聽的章節也可快轉
有的老師有請假調課到別的時間本來是沒關係
但為何無法配合 還要自己花錢去補視訊?
2.
一年中 工作的性質也都會有變數
我開始 愈來愈不想配合 晚上就要去補習 這種機制
難道超過三分之一 就完全不能退費
也許消費者基金會 該 想一下這樣合理嗎?
而且後來我發現一天要上六小時的課 有時很煩
不想上課的時候 還要上課 就沒效率又浪費時間又不想再花錢補課
還有 我當初不買函授的原因是 有規定一年中要看完
這種感覺很不好
我當初也有那種 怕會看不完的恐懼
一次就要買十科
當然我現在會選函授
因為我發現可以快轉 可以先挑需要的先看
為什麼一次就一定要買十科 才比較划算
也許我覺得台灣社會有點病了
也許我以前是北一女 還台大 就覺得 這樣還要受欺
覺得更火大
我當初想念這個 是想幫助這個社會
沒想到自己先受欺
也許就是先看看 大家怎麼受欺
都沒人敢反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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