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業就業保險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工作Emma · 2009-02-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一下,我目前新找到ㄧ份工作,但面試的時候未與主管提過,之前離職原因是被上ㄧ家公司資遣的,而且有在領失業津貼,如果我真的就業滿3個月想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但又需要出示在職證明,但我上網去下載該在職證明的參考格式,最下面有寫ㄧ些(以下文字)@就業保險法第36條規定:以詐欺或其他不正��工作就業All CommentsKama2009-02-04符合條件之被保險人,應檢附下列文件,直接向勞工保險局申請:1.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2.最後就業(加保)單位在職證明書。3.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背面影本。4.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如果公司不大,你可自己擬好最後就業(加保)單位在職證明�Related Postspainter和comic的就業方向?勞工保險和就業保險疑問就業服務中心可以協助找工作嗎?請領失業給付中可參加政府衛生局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嗎就業服務站人員怎麼問求職紀錄表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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