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的問題,這樣是否違法?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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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位17歲ㄉ工讀生,現在在全家上班剛進ㄑㄉ時候店長說1小時72元旦是做滿100小時就家500時數獎金作滿150小時在家500元獎金,200小時在+500元,我在7月份作ㄌ200ㄍ小時,但是我領到ㄉ才只有72*200Hㄉ前其中1500員被扣留,原因是店長說我不聽他ㄉ化所以要扣留,說要看我表現,那假如我表現不好那不是都沒ㄌ?爾且當初員工守則上沒有這條阿!那這樣我該怎ㄇ半呢?P.S我現在已經辭職ㄌ!...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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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avatarRachel2010-08-17
您好~請平和理性的與店長溝通,他的個人行為苛扣勞工工資是違法行為.....除了可透過勞工局追償外,公司還要被另外罰三萬元,試想公司會因您個人行為,而被罰嗎?一定是由他自己付,再者他也可能會因而被公司開除....為了1500元值得嗎?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第七十八條(罰則(四))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萬元下罰金。如果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8-17
不管什麼員工守則,只要與勞基法相違背,就是違法了,常常坊間一些小公司會叫員工簽一些奇怪的合約,都是不合法的!比如說遲到一次扣五百....曠職一天扣三天.....做滿七天才有薪水.....,這些全都是不合法的,就算你在白紙黑字的合約書上簽了名在法律上一樣是無效的!請你直接打電話到勞工局去申訴吧!因為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那些爤公司就是吃定你們這些剛出社會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不懂什麼叫做勞基法!趕快去申訴吧!那些都是你付出勞力賺的辛苦錢!201
Elma avatarElma2010-08-16
如果當初員工守則上沒有這條.我覺得你有可能被ㄠ了.所以可以找消基會問看看!
Noah avatarNoah2010-08-15
勞基法有規定不可預扣員工的薪資所以這部分已經違反了勞基法了在薪水部分要達到最低薪資1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