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兩週內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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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兩週後覺得公司制度不是很好
我也不想做到一個月
就在電話上跟主管告知再做一個禮拜後就離職(也給他時間找人)
目前被公司通知離職後要回去盤點。


想請問我有義務回去嗎?(雖然當初有簽署離職員工要盤點)


另外當初到職時公司也沒有跟我交接盤(是要離職的同事盤的)
接下工作後系統都還在故障的狀態,進貨銷貨也都還沒入系統。
若我不回去盤點公司算我盤虧需賠償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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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7-03-09
叫他吃屎...他要你賠錢也得舉證那損失是你造成的
舉不出來就不要亂吠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3-09
盤點薪水照算就可以接受啊
Dinah avatarDinah2017-03-10
感覺會給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來扣薪水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3-15
樓上+1 別去找罪受 你也沒義務去當免錢工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3-17
別被唬了 薪水不能亂扣 亂扣就去勞工局檢舉 穩贏
Cara avatarCara2017-03-20
你沒簽接收單就不要回去盤點,隨便藏幾樣你就賠不完了。
Jack avatarJack2017-03-24
要交接物品除非你當初有簽接收單,證明你有負保管責任。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3-27
不用理他,都離職了還管那麼多
Jacky avatarJacky2017-03-27
不用裡他。公司可能會用存證信函嚇你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3-28
公司要你賠還要先舉證是你造成的損失。
Steve avatarSteve2017-03-30
法律上也明文規定不得預扣薪水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4-02
歡迎寫信給勞動部 http://0rz.tw/ojh2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