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犯的成立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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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的乙打算竊盜A的手機,行竊前請求甲幫忙把風,甲亦照做。乙竊盜成功後,甲未分
贓。

高點金律師課堂上說13歲無罪責能力,不成立犯罪。但依實務的限制從屬形式,幫助犯只
要有行為人的不法行為即可成立。所以甲成立幫助犯。

我的疑問是:
1."不成立犯罪"也可以是"正犯"嗎?(像乙一樣)
2.甲的幫助犯是竊盜既遂還是未遂的幫助?(不管是哪個我都覺得怪,明明就不成立犯罪)


以上,請前輩不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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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12-14
你去看刑法第30條民國94年的修法理由就知道了。
James avatarJames2015-12-19
限制從屬形式:
正犯行為具備「構成要件該當性」及「違法性」者,即得成
立共犯。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12-22
限制從屬不法,不法=Tb+違法性 乙是阻卻罪責
Kama avatarKama2015-12-26
還是有不法。 所以雖然你提到限制從屬,可是看來你不知
限制從屬究竟是啥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12-29
實務上是以所謂參與犯罪構成要件為前提(22上2253)
通說是以犯罪支配理論下去打
這兩種,自己挑一種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1-01
要注意通說採取限制從屬性,實務諸多判例承認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1-04
有些少數怪異法院判決會採取22上2253,論以共同正犯
因為幫助把風是實際餐與構成要件不可欠缺角色
Ina avatarIna2016-01-06
提高犯罪風險,具有可客觀規則
抱歉,我忘記實務是採相當因果關係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1-07
有此環境,有此行為,行為與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
Kama avatarKama2016-01-10
其行為是竊盜不可或缺角色之構成要件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1-13
只是實務會在罪責上,依未滿14歲無責任能力,免除責任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1-17
實務28上3242,講的是共同正犯責任能力,原po可以記下
Joe avatarJoe2016-01-20
限制從屬性爭點,出在教唆犯罪或教唆幫助類型題目
Annie avatarAnnie2016-01-25
共同正犯下的把風,題目給甚麼就答甚麼。原po所提這題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1-29
沒有限制從屬性的太大爭議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2-02
罪責有幾個理論觀念,原po沒有仔細上課喔
Elma avatarElma2016-02-04
有嚴格限制、限制罪責、寬鬆罪責等三大類主張
Hedda avatarHedda2016-02-07
目前我國採取限制從屬,有些實務判決依法或判例來判案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2-08
所以實務不會解釋那麼清楚,主要法條和判例就決定方向
Emma avatarEmma2016-02-08
上面打錯是限制從屬、寬鬆從屬
第一說和第三說,不是太嚴格不成罪,就是太鬆都成罪
John avatarJohn2016-02-09
黃榮堅老師有提不法:不法就是三階的構成要件和違法性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2-12
從18世紀純粹客觀的古典犯罪過去後,走進19世紀
Sarah avatarSarah2016-02-15
醫藥和精神醫學研究時代來臨,認為人因為身心生病而犯
Doris avatarDoris2016-02-19
罪。深受此影響的19世紀的法學界,主張不單存只看不法
Sarah avatarSarah2016-02-19
還要看所謂罪責,慢慢演進到搭配限制從屬性
限制從屬性就是要完美犯罪構成要件和違法性論述
Jacky avatarJacky2016-02-20
用實務或通說,其實甲都不成罪,與限制從屬沒關係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2-24
若是犯罪支配理論、22上2253來看,甲以自己意思參與要
Puput avatarPuput2016-02-25
件行為,皆屬於共同正犯。只是甲不符合法規罪責規定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3-01
才不成罪罷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3-03
限制從屬性,我舉常出現考題例子:甲教唆乙湮滅甲罪證
Leila avatarLeila2016-03-05
另外一個例子,甲教唆乙湮滅乙自己的罪證
在另一個例子,甲教唆乙湮滅餅的罪證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3-08
還有樹種變化題,把甲乙各加上不同歲數
Ethan avatarEthan2016-03-10
限制從屬性在這邊的變化題罪責,相當融合又有趣
Sarah avatarSarah2016-03-14
不過僅在學理考試討論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3-16
感謝上面前輩的解答,我第一個問題已解決。請問第二個
問題呢?教唆跟幫助有限定既遂犯嗎?金律師的流程圖有寫
須既遂,但沒有寫理由。還是這不是考點可以不用理它?
Kelly avatarKelly2016-03-19
因為不成罪,此把風者下這個罪名標題寫不成立竊盜。
並在結論簡單論述構成立構成要件(既遂),無阻卻違法
,然依法第18條(我沒記錯的話…),未滿14歲無罪責,
不成罪。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3-21
你會有這個問題,主要寫作架構和法條置放位置以及既
未遂規定沒清楚。若是你已經是上完課,我建議買李允呈
老師解題書,開始用題目帶複習,從老師的架構、關鍵字
句、爭點釐清和犯罪行為解釋操作等先觀察、模仿和練
習到變成你自己能用你的理解順暢且簡潔幾句字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