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今天公司終於發年終獎金了
比預期的少 已經有夠難過了
沒想到 薪資單上面寫
""年終爲底薪1.5 個月,先發放一個月,剩餘0.5個月於端午節發放""
這算正常嗎? 是怕我們領完就落跑是嗎...
另外想問 在應徵的時候 上面寫說
有慶生會 三節禮金/禮品
但是都沒有禮金 只有禮品
還有一次沒有禮品也沒有禮金
慶生會!? 都一年多了根本沒有過
因為沒有簽契約 是否隨時可以離職嘛!?
不過是否也因為沒有簽約
就算人力銀行上有寫的 但實際上沒有也沒辦法對公司申訴!?
文字有點跳來跳去
可能現在心情有點糟
也希望有人能替我解答一下 謝謝
(PS: 加班只有時數;隨便來個無薪假;目前連續上班第10天...明天還要上班...苦笑...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