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午安 小弟遇到了一個小麻煩
就是最近待業在找工作 寫履歷時把兩份做較短時間的工作
與第一份工作時間寫合併在一起,合併約3年
(這真的很無奈,因為之前寫上去,幾乎都很難解釋並且都被打槍,只好出此計策)
結果後來有一家公司錄取我了 但是出乎意料的他說承認我這3年的年資..
他們說確定錄取 但是因有年資要審核較久 叫我等等
以上情形有大大遇到過嗎 公司會叫你拿什麼文件證明嗎
假如真的叫我拿一些證明該怎辦...會穿幫
還是一切是我想太多了 HR根本懶的查
能有經驗的大大幫小弟解釋一下嗎 感恩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