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選考新制104年起實施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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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應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合併辦理之規劃,配合增訂兼具司法官
及律師考試第一試應考資格者,如達到各該考試第一試錄取標準,可
同時取得繼續參加各該考試第二試資格之規定,以資明確。(修正條文
第三條)
二、參酌考試院相關會議決議、訴願決定案例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
考試規則規定,修正本考試應考資格第三款,適度放寬應考資格條件。
(修正條文第五條)
三、配合司法院、法務部訂定「法官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核發辦法」、「檢察
官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核發辦法」之規定,針對已申請律師考試全部科
目免試,且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證書者,增列負擔條件,並對於未履行
負擔條件者,如各該服務紀錄良好證明經原核發機關廢止處分時,其
已取得之律師考試及格資格與及格證書,溯及既往失其效力,應由考
選部報請考試院予以撤銷。(修正條文第十條)
四、修正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內容、增列選試科目,並調整相關科目
占分比重與考試時間,同時明定實施日期,俾給予應考人相當之過渡
期間,以資因應。(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五、配合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內容調整及增列選試科目,修正第二試
及格方式,以錄取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標
準,俾甄拔具備各該選試科目專長之優秀法律人才。(修正條文第十九
條)

http://www1c.moex.gov.tw/main/home/wfrmHome.aspx?menu_id=3&sub_menu_id=89

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02/2/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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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2-03
真的來了...........................
Necoo avatarNecoo2013-02-07
........................................
Mason avatarMason2013-02-07
是草案....
Ivy avatarIvy2013-02-10
這個好像考試院自己通過就可以了?!
Yedda avatarYedda2013-02-15
草案條文第12條的意思是...票據真的掰了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2-18
一試票據還在阿...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2-19
當然是問二試....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2-24
保險還在!!
三選一占了100分耶..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2-28
票據法成為下一個弱勢了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2-28
借問一下,這樣的話意思是說司法官仍然維持原狀嗎?!
司法官的二試一樣是考票據、保險~?
Linda avatarLinda2013-03-04
票據早該掰了 幾十年都沒修法 點都考爛了 一試還在就好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3-09
干~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3-11
………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3-12
我其實覺得商事應該全掰!(暗黑)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3-13
公司跟證交改來改去的,應該一起掰~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3-14
我覺得憲法行政法也應該掰,應該用不到、一個一定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