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位達人我95//11/6就職預計99/4/9離職已按照規定在30天前提出辭呈了我知道我的年資滿三年在勞基法上有10天的特休因此我想請問在"今年"4/9離職前我有幾天特休可以休完是不是只要在離職前"不用按照比例"我都可以休完這10天假(因為我看好多人都說是照比例休假)(可是特休不是指去年做滿一年而給予的假期嗎)(那麼為什麼要在新的一年度去規定照比例休假)還有如果我想要詢問勞工局相關問題應該詢問那個單位呢?也請提供電話給我吧.
我想請問關於\”離職特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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