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種情況能申訴嗎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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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台中一中街打工的工讀生

從三月開始 月工時大約32小時

剛剛老闆發簡訊叫我去領4月薪水

然後說我以後不用去上班了(非自願性離職)

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而且四月的3.4號國定假日

也沒有付給我雙倍薪水

有打電話給老闆

不過 他說:阿時薪133我也多給你三百塊了,我們這邊的都是這樣給,不要問題那麼多

請問這樣我能檢舉嗎

有甚麼申訴的辦法?

我有拍下這個月的打卡單還有領薪的單子

http://imgur.com/a/hfGgV
http://imgur.com/a/OLRce

http://imgur.com/a/5E8QL

總時數應該要把4/3跟4/4加上去 應該是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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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5-07
請打1999 答案就會出來了
Donna avatarDonna2017-05-11
不要問這麼多XDDD 台中打1999也會通喔?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5-16
台中市勞工局, 自己的權利自己要爭取! 別被老闆唬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5-19
這違規事項可多了
Jacob avatarJacob2017-05-20
I meant 違法
Rae avatarRae2017-05-20
可以 你有證據不錯 去勞工局喝咖啡吧
Ethan avatarEthan2017-05-21
你都有留證據了 直接上勞工局 找人問 這樣最快
且 問一問 也可以當下馬上決定要不要申訴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5-26
這種情況應該要「檢舉」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5-30
申訴吧!罰死這些慣老闆
Zora avatarZora2017-05-31
推檢舉 可以幫助其他的同事一起申訴 抵制欺騙勞工
Linda avatarLinda2017-05-31
推檢舉! 原po打工應該不是攤販吧? 攤販好像不適用勞基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6-05
是攤販耶,為什麼攤販就不適用勞基法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6-06
原本兩年前有要適用 但因爲各種人情壓力 (夜市自治會的
反彈)所以又不適用了
Doris avatarDoris2017-06-08
問問看就知道適不適用,記得再上來分享
Lucy avatarLucy2017-06-09
有興趣知道+1
Belly avatarBelly2017-06-10
寫市長信箱檢舉 就會轉去勞工局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