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牛排館打工,不是連鎖的,一開始去面試老闆娘跟我們說如果我們要照勞基法的基本薪資的話可以給我們109元來算,但是不供餐,她說如果是100元來算的話就有供餐,所以她算100元給我們那時去面試只有3個人,她是新開幕的所以叫我們找十幾個來,我們找了11個可是客人沒有很多所以11個人開始排班排到最後1個人1星期只上1天的班而已,所以我們那些朋友都不做了,照理說這時候做的工作薪水也是要照算,可是她跟我們說,因為做不到1個禮拜所以是試用期以80元來計算過沒多久她又說現在在做的跟已經不做的那些時薪都變成90元,她說怕那些不做的人引起反彈,反而我們這些繼續做的人吃虧,因為我們原本是100元後來變90元,到現在老闆娘還是沒跟我們這些繼續做的工讀生講現在的時薪是變成多少!!?繼續做的工讀生當然也有跟老闆娘反應,可是她說如果你們真的很
打工沒有勞健保也沒有勞基法基本薪資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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