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次序讓與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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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war (戰鬥目的即戰士生存意義)》之銘言:
: 我真的快要被這本"一試解題書"搞瘋了.....
: 【題目如下】
: 甲設定抵押權一、二、三、四順位予乙、丙、丁、戊四人,擔保債權額各為200 萬、
: 200 萬、400 萬、800 萬。各抵押權存續中。乙將第一次序讓與丁,丙經乙丁同意後
: 將其第二次序與戊之第四次序變更,均有辦登記且通知甲,嗣後乙聲請拍賣所得價金
: 1200萬元,抵押權金額分配價金為何?
: 【該解題書答案】
: 乙100萬 丙未受分配 丁300萬 戊800萬
: 【解題書的解答理由】
: 乙因讓與順位予丁,係由丁先分配乙之數額200萬   ←這我也這樣計算
: 丙戊更換次序合法,戊優先受償800萬 ←這邊我也是這樣計算
: 剩餘200萬由乙丁按債權額比例1:1均分 ←我沒看過這種算法!
: 我是上張台大老師的物權,所以我學的是張台大老師那一套
: 同樣類似的題目出現在張台大物權書上97年律師第二題
: 解題最後並沒有所謂的餘額債權比例均分的問題
: 如果照書上的解題方法
: 第一、二順位的分配沒有問題
: 到丁順位分配時是由丁就第三順位分配金額200全拿(97考題是100)
: 乙無剩餘金額可受分配故受分配金額為0
: 所以如果依照物權書上的解法應該是
: 乙0 丙0 丁400 戊800
: 請問版上同學,這兩套答案到底哪一套是對的!??!(我整個混了@@)
: 另外....有人跟我覺得一樣這本解題書問題很多嗎!?!??~"~
你應該是對的 我剛剛也算了一下

乙次序讓與丁 次序未變動 但乙丁所可得到的清償額由丁優先受償

丙戊次序交換 戊變成第二順位 丙變成第四順位

所以次序是

1.乙(丁優先受償):200萬

2.戊:800萬

3.丁:400萬

4.丙:200萬

抵押物拍賣1200萬所得分配如下

1.乙:200萬

2.戊:800萬

3.丁:200萬

4.丙:0

乙丁受償金額總額 由丁優先受償 所以最後答案是

1.乙:0萬

2.戊:800萬

3.丁:400萬

4.丙: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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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7-27
謝謝>"<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啊,這要是民法不好的考聲不會被誤導嗎!??!
John avatarJohn2013-07-27
但是如果能抓到錯誤 就代表自己很有實力阿XDD
James avatarJames2013-07-29
那個1:1應該是次序拋棄給特定人的算法 他可能貼錯了
David avatarDavid2013-07-31
我起初還以為是我的概念錯了,害我超恐慌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8-02
考前症候群啦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