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公司做滿二年
本月申請離職本打算做到月底
主管說看我分開休或一次休
分散休一週平均只上二天班
覺得主管不好安排工作
於是我特休排19-31
結果課長看到我假卡
聯合人事找我商量
說我19號之後對公司沒產能沒貢獻
這樣休等於是向公司清算
叫我離職日改18號
我解釋說主管說可以這樣休
而且我寫之前又是向主管確認過
主管說可以
課長解釋說你19號之後只是在公司掛名
完全無貢獻
公司還要付你勞健保
硬要我改18號離職
特休算錢給我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依規定辦理
卻被課長藉題發揮
後來我跟主管講這件事
他說其他部門也都這樣請
他也不敢替我爭取
覺得很心寒
替公司著想卻被講成跟公司計較
請問這樣合理嗎?
難道勞方都是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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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申請離職本打算做到月底
主管說看我分開休或一次休
分散休一週平均只上二天班
覺得主管不好安排工作
於是我特休排19-31
結果課長看到我假卡
聯合人事找我商量
說我19號之後對公司沒產能沒貢獻
這樣休等於是向公司清算
叫我離職日改18號
我解釋說主管說可以這樣休
而且我寫之前又是向主管確認過
主管說可以
課長解釋說你19號之後只是在公司掛名
完全無貢獻
公司還要付你勞健保
硬要我改18號離職
特休算錢給我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依規定辦理
卻被課長藉題發揮
後來我跟主管講這件事
他說其他部門也都這樣請
他也不敢替我爭取
覺得很心寒
替公司著想卻被講成跟公司計較
請問這樣合理嗎?
難道勞方都是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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