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
5/30號在連城錦和路我發生車禍
我搶黃燈
我直行
計程車在對向從對面左轉
導致我跟他撞在一起
有警察來. 我有受傷有去醫院有驗傷單
修車費要2萬多
警察說對方有刑事責任說我可以在六個月之內告他
如果算我闖紅燈撞上他
那我該怎麼辦?
還能要他賠什麼嗎?
5/30號在連城錦和路我發生車禍
我搶黃燈
我直行
計程車在對向從對面左轉
導致我跟他撞在一起
有警察來. 我有受傷有去醫院有驗傷單
修車費要2萬多
警察說對方有刑事責任說我可以在六個月之內告他
如果算我闖紅燈撞上他
那我該怎麼辦?
還能要他賠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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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算你闖紅燈撞上他.你就是肇事主因.要負完全責任.強制險不分肇責.只能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若你闖紅燈.對方可能也是闖紅燈.若對方有左轉燈指示.肇責就另當別論.警察說對方有刑事責任說你可以在六個月之內告他.對方可能有肇責存在.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3.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