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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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

甲偷乙的木頭的賣給丙萬元,丙雕刻成佛像賣給丁,問乙可否向甲主張不當得利?

想問的是乙在所有權上沒有受損害,但是在占有的權益上是不是受到損害?
再來採直接因果關係說的話
是不是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呢?

麻煩各位高手解惑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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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2-17
甲偷乙木頭 無法律上原因獲得佔有利益 應該得請求返還其
價額
Leila avatarLeila2017-12-20
說真的這題目很容易開花,因為還要考慮丙丁的善意取得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2-20
否在兩年內,還有丙是否因加工取得所有權
Erin avatarErin2017-12-24
乙的所有權怎麼沒有被侵害?所有權因為甲偷走,不能自由
Steve avatarSteve2017-12-27
使用、處分、收益,就已經侵害所有權啦...
Annie avatarAnnie2017-12-28
侵害所有全部是只有物的毀損,只要所有權行使被侵害都算
Lauren avatarLauren2017-12-30
*權不
Lauren avatarLauren2017-12-31
樓上說的沒錯 但是原po是問不當得利 就所有權而言 甲確
實沒有享有利益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1-02
甲賣給丙萬元,那萬元應該算不當得利了吧。侵權跟不當得利
的競合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1-03
還要考慮到善意取得的再處分是否為有權處分的學說爭議及
修法,判斷丁是否終局取得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