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院的支付命令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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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有欠銀行錢但是法院的支付命令是6月11寄達我的公司'因為是爛公司我到7月15日才領到5月份的薪水'但是爛公司卻是扣了我1/3的5月份薪資'請問這合理嗎?還有我們的工作雖屬於縣政府的委外'但是公司的勞健保卻要我們全額自付這有違法嗎?我又要到那裡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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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avatarDonna2010-08-17
版主你好1.公司將你五月份的薪資扣除1/3繳交給債權人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因為法律或命令不能溯往.不能扣你五月份的薪資的.建議你向公司請求歸還.公司不理睬.請你直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2.有關勞健保費的問題.公司讓你們員工全額自付是違法的.請一併向縣市勞工局檢舉.並要求公司補償(即公司應負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