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文也好多說法,所以還是發問了。
請問我8/11號到職,是月薪制,月薪24000,週休二日。
我的薪水應該是" /30*[工作天數(14)+3天有薪假] "嗎?
因為這樣算真的少了好多!
"月薪制勞基法規定假日不是應該給薪的嗎?不應該到職後的六日都算的嗎?"
那不是應該是" /30*20 "才是對的嗎?
也真的不懂他的有薪假是怎麼算的...
對不起,剛工作不久,這些錢真的很重要,
也問了老闆,
但老闆說是按勞基法走,未滿一個月是那樣算的,
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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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8/11號到職,是月薪制,月薪24000,週休二日。
我的薪水應該是" /30*[工作天數(14)+3天有薪假] "嗎?
因為這樣算真的少了好多!
"月薪制勞基法規定假日不是應該給薪的嗎?不應該到職後的六日都算的嗎?"
那不是應該是" /30*20 "才是對的嗎?
也真的不懂他的有薪假是怎麼算的...
對不起,剛工作不久,這些錢真的很重要,
也問了老闆,
但老闆說是按勞基法走,未滿一個月是那樣算的,
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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