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標題說的就是我自己
我也知道這樣不對,但...以往只要有填寫請假單,老闆都會答應的>_<
18日下午我被fire,然後就想我還有五天半的休假還沒休
所以打算從20日開始請休到月底
(因為老闆非常愛勞基法,所以另有一週不超過二日的求職假)
但是...昨天他完全沒出現,電話又不接
所以我只能傳簡訊告知他
然後今天...
同事跟我說老闆並不同意我休假,大概是想算我曠職不給我資遣費吧
以前請休假是個很好講話的人,現在我要走了卻在刁難
所以我明天還是會回去上班 我要回去爭取我的休假!!!
就怕他明天又不出現,也不肯接電話...
那我的假就要白白浪費掉嗎 我加班換來的補休呀!!!
未休的假應該可以換成薪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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