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在賣設備的公司做業務,
產品低價的大概十來萬,
中等價大約120萬,
高價品大約300萬.
進去前老闆就說,薪水XXk,業務獎金是銷售金額的3%.
產品主要是把中國製的設備,賣到台灣.
而同業競爭者幾乎是德、日、美製設備,
且歐美日製品在台灣早已使用習慣,行之有年.
扣掉管銷後的利潤大約20%~40%,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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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去後超過半年,老闆才講清楚,
業務獎金是超過我年薪的三倍後,才開始給銷售額的3%.
後來改成銷售額超過五百萬;
最後改成銷售額超過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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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覺得上述的獎金發放計算法,合理嗎?
我總覺得很像是幹話,吃不到...
只有那三百萬的勉強勉強有機會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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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低價的大概十來萬,
中等價大約120萬,
高價品大約300萬.
進去前老闆就說,薪水XXk,業務獎金是銷售金額的3%.
產品主要是把中國製的設備,賣到台灣.
而同業競爭者幾乎是德、日、美製設備,
且歐美日製品在台灣早已使用習慣,行之有年.
扣掉管銷後的利潤大約20%~40%,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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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去後超過半年,老闆才講清楚,
業務獎金是超過我年薪的三倍後,才開始給銷售額的3%.
後來改成銷售額超過五百萬;
最後改成銷售額超過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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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覺得上述的獎金發放計算法,合理嗎?
我總覺得很像是幹話,吃不到...
只有那三百萬的勉強勉強有機會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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