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各自駕駛車輛會車於十字路口,因雙方互不相讓而互撞,因此造成行經該處之路人
丙身體受傷。經鑑定此車禍之肇事原因,甲有70%,乙有30%的過失。就丙因該車禍受傷所
受損害10萬元,丙得為如何之請求?
1.僅得分別向甲請求7萬元.向乙請求3萬元
2.僅得向過失程度較重之甲請求10萬元
3.須同時向甲.乙共同請求10萬元
4.得向過失程度較輕之乙請求10萬元
請問為什麼答案是4呢?3不行嗎?
這樣過失程度較輕還要陪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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