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總法律行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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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是關於民總87條第2項的隱藏行為

題目:
甲與乙通謀虛偽買賣A車,實為租賃,
甲交付A車予乙後,乙將A車賣給丙(善意)並交付
試問丙得否主張取得A車所有權?


這邊老師講解的思考路線是:

依民法87條第一項,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無效,
故甲乙間買賣契約為無效,
並依87條第2項,甲乙間之買賣行為應適用租賃之規定
乙自始未取得A車所有權,將A車交付與丙之行為構成無權處分
從而丙得主張善意受讓,取得A車之所有權


老師板書寫的結論是

"丙得主張甲乙間之虛偽表示(買賣契約)為有效,而取得A車所有權"



問題是,既然主題是討論隱藏行為,後面應該就是接續討論善意受讓
這邊寫「虛偽表示(買賣契約)有效」好像有點怪怪的,
應該是:

"丙得主張甲乙間之虛偽表示(買賣契約)為無效,乙無權處分A車,
丙善意受讓而取得A車所有權"

才是正確的吧?!



想了想感覺毛毛的(?),是我想錯還是老師筆誤?

請教各位高手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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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6-04-18
應該還有87條一項但書的適用吧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4-20
丁吧?丙哪來的?
Agnes avatarAgnes2016-04-22
請問您的丙去哪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4-22
意思表示無效。(本文)但書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意思是
指善意第三人得主張其無效,但亦得主張其有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4-27
丙主張買賣契約有效,乙就變有權處分了呀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5-01
應該是都有適用吧!這裡有不同見解,王澤鑑老師以為87
但是一般規定而善意取得是特別規定,優先適用。這兩者差
異在債權讓與比較有區分實益
Belly avatarBelly2016-05-04
林誠二老師有不同見解可以查查
Elma avatarElma2016-05-04
林誠二老師認為兩者的結論沒有區分,且成立要件不同,
並不是優先規定的問題,應該讓善意第三人擇一主張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5-08
擇一行使是指善意取得或87但 兩者得擇一
Noah avatarNoah2016-05-09
買賣契約有效無效是善惡意跟要不要主張的問題吧
對不起按到推文,不要水桶我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5-10
簡單講就是一個法律事實同時存有多種解決方法,至於要
選哪種看個人,考試的話就是都要寫囉
Erin avatarErin2016-05-13
丙可以主張 87I但書 也就是買賣契約有效 物權契約有效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5-16
乙為有權處分 或者是主張 801 948善意取得所有權
Zora avatarZora2016-05-19
丙原始取得所有權 該物上的負擔歸於消滅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5-24
但是這邊還要套論 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425
Dinah avatarDinah2016-05-24

其實這例題王澤鑑的書 有很清楚的說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5-27
對啊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