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大意 初等法律解釋方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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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請問 103年初等法學大意中

下列法學方法運用實例的敘述,何者正確?
(A)公園中設置「魚池旁邊禁止垂釣」的標誌,應認其同時禁止用漁網網魚,此係屬歷史
解釋

(B)民法第 12條規定,滿二十歲者為成年;據此,未滿二十歲者為未成年,這是一種目的
解釋

(C)如援用瑞士民法的規定,來解釋民法第 1018條之 1 的「自由處分金」概念,這是一

種比較法解釋

(D)運用類型化的方式解釋民法第 72 條之「公序良俗」概念,是一種擴充解釋

答案是:C

A:當然解釋
B:反面解釋
D:??解釋 ←請問D是哪一種解釋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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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5-18
另什麼是請問類型化的方式啊。
Ivy avatarIvy2014-05-19
感覺啦 猜的 體系解釋 類型化感覺像把相關的放在一起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5-24
D.應為「文義(理)解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5-24
本項僅就該概念作文義解釋 並未提及整體 故不屬體系解釋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5-25
將不確定法律概念類型化 主在闡述文義 且未擴充 故屬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5-29
體系解釋是以整套法律之邏輯.理念.相關性為解釋 故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