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問題討論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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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了文還是不懂,只好發文討論


一位同仁今年12/31正好屆齡退休(65歲 他生日是1/1)

當年他到公司是9/1進來,但本公司依勞基法給特休是曆年制

所以他103年有102年整年服勞務的30天假

但因為他要退休了,所以問題來了

本公司的慣例是,離開公司時沒休完的假全部換現金

那他102年整年服務的30天確定會拿到沒問題

但103年也服務了一整年,是否可以要求也要有30天假呢?

懇請版上高手答覆,非常感謝(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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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4-12-29
特休工作年資以受雇日起算, 詳見勞基法實施細則第24條第1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12-29
項及同法第5條, 但貴公司工作規則若另有規定, 應從優認定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1-03
我認為關鍵在於 他進公司前幾年分別拿了幾天特休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1-03
很多使用曆年制公司有偷吃員工的假 第二年給少於七天假
Adele avatarAdele2015-01-04
第三年才給七天 這樣103年到9月1號時 應該會少給特休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1-06
通常要算假有無少給就從勞基法一開始滿一年七天至今累計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1-08
和公司總共給了多少特休 如依公司制度更多就不用管勞基法
Agnes avatarAgnes2015-01-09
依照公司規定
Puput avatarPuput2015-01-14
我司人資是說,在103年12月31日當天仍在職者,就要給年假
Leila avatarLeila2015-01-19
這部份的話...公司願意給的話是你的福氣